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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中小学各级骨干教师 遴选 工作的通知
 

绵涪教〔 2006〕314号


绵阳市涪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

关于做好中小学各级骨干教师 遴选 工作的通知

各中小学、职业技术学校、特教校、教师进修校:

根据 绵阳市教育局《 关于贯彻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“三大计划”的实施意见 》(绵教师[ 2006]9号)的要求, 现就做好各级骨干教师的 遴选 工作通知如下 :

一、遴选数量

各校分别按专任教师总数 20%、15%、10%的比例,按照“区级骨干教师在校级中遴选,市级在区级中遴选”的要求,遴选出校级骨干教师,推荐出 区级、市级 骨干教师。

二、遴选 条件

(一)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。

(二)年龄原则上不超过男50周岁、女45周岁,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,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
(三)在同层次教师中教学业绩优秀。 近五年内, 校级骨干教师在本校及以上、区级骨干教师在县(区)级及以上、市级骨干教师在市级及以上上过公开课、观摩课、示范课、辅导课、专题讲座或在县(区)范围内参加 赛课获一等奖 等,市级骨干教师应在县(区)级及以上的刊物有论文发表。

(四)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、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、一定的教育技术能力,在教育教学和教研中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,积极承担培养、指导青年教师工作,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、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突出。

(五)校级领导除具备上述条件外,须兼任一门与专业技术职务一致的课程的教学工作。

(六)农村学校(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)教师在上公开课、观摩课、示范课、辅导课、专题讲座及学历、论文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
二、 遴选办法

(一)遴选原则

1、坚持公开选拔、择优推荐。做到条件公开、程序透明、结果公示、群众公认。

2、坚持面向全体、倾斜农村。力求学校和学科均衡,对农村学校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
(二)遴选办法

各校要组建骨干教师遴选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由学校党、政、工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代表(不少于 2人)组成。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骨干教师遴选的组织、考核、材料的审查、上报等工作。各校要 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,公布遴选条件、原则、办法,按照本校各级骨干教师名额,认真组织开展遴选工作。

(三)遴选程序

①本人申请;②领导小组审查条件(年龄、学历、获奖情况、业绩等)并 公布审查结果;③民主推荐或测评(民主推荐或测评赞成比例应达到参与投票人数的 60%以上);④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级骨干教师人选;⑤公示;⑥上 报相关材料到教文体局人事股。

四、报送材料及要求

(一)、校级骨干教师的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身份证及近五年各种与评选条件相关的证书由学校审查核实。

(二)、推荐出的市、区级骨干教师候选人的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身份证及近五年各种与评选条件相关的证书复印(一律以 A4规格的纸复印)后由学校审查核实,并在复印件上签章,将复印件装订成册并装入结实的牛皮纸档案袋中,档案袋封面粘贴一份材料目录,注明推荐单位、骨干教师级别及个人名字,并由学校审查盖章。
      (三)、应报送的材料及时间:

1、分 校级、区级、市级报送《涪城区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名册》(附件一)及 Excel电子文档。

2、市、区级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报送以上第2条载明的材料及《 登记表》   (附件二)、《业绩审查表》(附件三)。

3、报送材料时间:2006年9月25日前,过时不候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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